中泰(寧夏)工程咨詢有限責任公司主營業務:公司轉讓,施工資質轉讓,公司閑置意向轉讓老板加我微信。建筑業要獲得或轉讓資質,最重要的是代理人的選擇。一個好的代辦公司精通法律政策,這使得收購和轉讓更加容易,避免了很多彎路和節省。大量的時間和金錢可以更快地投入生產。
為進一步明確工程勘察設計、建設、監理、招標代理機構(以下簡稱工程建筑企業)改制、重組、分立后資質復審的相關要求,簡化社區便民服務企業審核和辦理程序,工程建筑企業改制、改制、分立后資質辦理的相關事項如下:
下列各類工程建筑企業依照相關規定進行改組、改組、分立,申請企業資格,并重新核準。
1、企業新設(又稱“解散、分立”),即將企業的資產(含設備,下同)、工作員、業務等分立為兩個之上的新企業,原公司注銷,新企業另行申請。企業的相關資質;
2、企業衍生(又稱“生存與分離”),即企業的一部分資產、工作員、業務等建立一個或多個新的企業,原有企業仍然存在。原企業和新企業分別申請原企業的原相關資質,或者原企業不再具備該資質的,新企業申請原企業的原相關資質;
3、企業的經濟性質發生變化,即內資全部或部分股權被外資企業收購。公司性質由內資變更為外商投資企業,經商務主管機構審批后,獲得外商投資批準證;或者因外國投資者退出而導致外商投資企業的,公司性質由外商投資企業變更為內資。經商務主管部門注銷外商投資批準證后,工商營業執照改成內資。
有上述第1、2種情形的,新設企業應當遞交原企業關于代表性項目履行情況、繼承或者法律責任劃分的說明材料。新企業申請原企業相同資質類別的,應當分別提供相應的代表性項目業績。屬于第3種情況的,變更后的新企業申請原公司資質的,不能遞交具備代表性的項目業績材料。
|